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乐小宁)网购进口红酒,却遭遇产品标签缺失,消费者诉请退款并主张十倍赔偿;一边是群众维护消费安全的正当诉求,一边是个体商户经营承压的现实困境。宁远县人民法院中和法庭坚持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用好财产保全制度杠杆,把司法刚性与调解柔性有机结合,推动这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当庭履行、一次性化解,实现案结事了人和,生动展现基层法庭司法为民的实践成效。

2026年3月,当事人欧某通过网购平台,在当地一家个体百货商行网店花费6766元购买两瓶进口红酒。收货查验时,欧某发现该进口红酒外包装未按法律要求粘贴中文标签,厂名、厂址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法定信息全部缺失。欧某认为,案涉商品来源存疑,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,遂向宁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判令商家退还货款6766元,并支付十倍赔偿金67660元。为防止后续判决难以兑现,原告同步申请财产保全。
案件流转至中和法庭。基层法庭受理的案件,大多关乎群众切身利益,一纸判决不难作出,但如何真正化解矛盾,避免“案结事未了”,考验司法智慧。承办法官没有简单走开庭裁判的程序,而是把实质性化解纠纷摆在优先位置。经审查,法庭依法作出保全裁定,执行部门迅速对被告经营者相关账户予以冻结。
保全措施落地,让被告真切认识到案件的法律风险。被告属于个体工商户,经营规模小、抗风险能力薄弱,如果全盘支持原告诉讼请求,高额赔偿很可能直接冲击店铺生存。感受到司法压力之后,被告一改消极应诉状态,主动联系法庭,表达希望协商化解矛盾的意愿,调解工作迎来突破口。

法理是底线,情理是纽带。调解过程中,法官坚持法理情理双向发力。面向经营者,结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相关规定,逐条讲解进口食品标签管理的强制性法律要求,阐明销售不合规商品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,点出网络经营中的漏洞,实现“办理一案、警示一片”。面向消费者,充分尊重其维护食品安全的维权诉求,同时客观阐释诉讼周期、时间成本以及执行环节存在的不确定性。
双方初始诉求差距较大,对立情绪突出。法官采取背靠背疏导、面对面沟通相结合的方式,耐心倾听双方诉求,引导当事人跳出对抗思维,理性权衡利弊。一次次释法明理,一遍遍沟通斡旋,双方的隔阂逐步消融。最终,在法庭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:被告向欧某支付货款及赔偿金合计35000元,款项当庭付清;原告将两瓶涉案红酒当庭退回被告。钱款货物当场交接完毕,纠纷就此尘埃落定。
财产保全,不只是保障生效裁判执行的制度工具,同样可以成为矛盾化解的有力抓手。本案中,中和法庭以保全筑牢权益保障底线,以调解弥合利益分歧,既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规范网络消费市场秩序,又兼顾小微经营主体生存实际,避免司法裁判带来过度经营负担,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。
基层是矛盾纠纷的源头,也是司法为民的第一线。据了解,宁远县人民法院中和法庭持续深化“以保促调、以保促执”工作机制,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把实质性化解纠纷贯穿办案全过程,着力把矛盾化解在法庭内部,减少程序空转。
小法庭连着大民生。一个个民生小案的妥善处置,正是人民法庭扎根基层、服务群众的缩影。下一步,当地法院将继续立足基层审判职能,不断完善多元解纷工作机制,用心办好每一起案件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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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湖南法治报









